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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守則
集團於2005年制訂及採納《企業管治守則》(「《公司守則》」),規範我們現存的企業管治原則及慣例,同時參照香港聯合交易所訂立的標準,從而確保集團以高透明度的方式運作,並對股東負責。
新濠是由香港上市公司商會制定的《香港公司管治約章》之發起簽署公司之一。此做法令各界廣泛認為集團堅守企業管治的最高標準和遵循國際最佳慣例。
管治及組織
目前,新濠在集團主席兼行政總裁何猷龍先生的帶領下,已確認新的業務方向,成為一間積極發展、領導亞洲消閒及娛樂行業的公司,並以企業社會責任為己任。何先生與另外6名董事組成集團董事會,並且另設8個董事委員會進行監督,相比香港聯合交易所《企業管治守則》所規定的委員會數目多出5個。關於集團的企業管治報告詳情,請參閱上載於集團網站的《2012年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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