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圍及目的

香港品質保證局己對新濠集團 (以下簡稱「新濠」) 2011年度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以下簡稱「報告」) 的全部內容進行獨立驗證。該報告陳述新濠在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間於企業社會責任方面的表現及努力。

 

此核實聲明的目的是對外保證此報告所記載之內容為準確、可靠、重要及客觀。

 

方法

核實工作是依據目前的最佳核實方法執行,以下為評價此報告的準則:

 

遵守社會及道德問責學會 (Institute of Social and Ethical AccountAbility)AA1000保證標準所定的完整性,準確性,中立性,可比較性及回應性的原則

 

核實的程序包括審閱相關之文件、與負責編製報告的代表面談及選取報告內具有代表性的數據和資料進行查核。所選樣本的根本數據及證據已進行徹底審查。

 

結論

基於是次的核實結果,香港品質保證局確定此報告的結構完整、平衡及一致地反映新濠在企業社會責任方面的表現。我們滿意該報告能將事實記載和準確及可靠地將資料陳述。此報告公平和如實地載述了新濠各項與可持續發展成效有關的措施、目標、進度及表現。

 

香港品質保證局

沈小茵
香港品質保證局審核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