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服務
股份過戶登記處
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
香港夏愨道16號
遠東金融中心17樓
電話:(852) 2980 1333
電郵:melco200-ecom@vistra.com
股東通訊政策
為使股東可在知情的情況下行使權力,及讓他們與新濠國際發展有限公司(「本公司」)加強溝通,本公司制定了《股東通訊政策》,以確保股東可適時取得全面、相同及容易理解的本公司資料。
發佈公司通訊
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622章)及本公司之組織章程細則,本公司已採納以電子方式發佈其日後公司通訊1的安排。
如 閣下為本公司之登記股東,請參閱:
1. 致登記股東之通知信函
2. 登記股東適用之回覆表格
如 閣下為本公司之非登記股東2,請參閱:
1. 致非登記股東之通知信函
2. 非登記股東適用之申請表格
請注意,就收取公司通訊印刷本提出的要求,有效期將直至本公司下一財政年度的最後一日為止,或直至該要求被撤銷或被其後的書面要求所取代為止(以較早者為準)。倘 閣下有意繼續收取日後公司通訊的印刷本,則須提交新的回覆表格/申請表格。
閣下如對上述安排有任何疑問,請於辦公時間內(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正至下午6時正,香港公眾假期除外)致電本公司股份過戶登記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之客戶服務熱線(電話:(852) 2980 1333),或發送電子郵件至melco200-ecom@vistra.com。
1公司通訊指本公司發出或將予發出以供其證券持有人參照或採取行動的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年報、中期報告、會議通告、上市文件、通函及代表委任表格。
2非登記持有人指其股份存放於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的有關人士或公司,而彼等已透過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不時通知本公司,彼等擬收取本公司之公司通訊。
